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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行业政策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22

商务行业政策

1.农集贸市场、大型批发市场建设

政策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流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1〕138号)。按以奖代补的方式,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补助100个乡镇农集贸市场的建设改造,安排1500万元重点培育10个省级大型批发市场。

2.促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政策依据:《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促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4〕7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4年促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企〔2014〕363号),省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支持该项目。

补贴范围:以我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企业及产销基地为依托,以产地集配中心、加工配送冷链系统为重点,积极引导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电子商务,加强农产品主产区流通设施建设,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政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补贴对象: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

补贴标准: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0%。根据当年专项资金规模和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数量上下浮动,但单个企业的最高支持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补贴方式:无偿补助和贷款贴息,无偿补助包括直补和物流补助,贷款贴息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和流动资金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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