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曲靖市委农办政策
项目名称: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
政策依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云发〔2014〕13号)、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及《省政府十件惠民实事》、省委农村工作会安排部署。2015年,将启动实施第七批1000个省级重点建设村建设,其中,按照跟进布点、全覆盖的原则,安排500个省级重点建设村覆盖全省500个美丽乡村建设。省级重点建设村平均每个村省级财政补助45万元,重点用于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
主要建设目标:通过2—3年的建设,重点建设村每户均有沼气池或节能灶等清洁能源,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有卫生厕、厩,有进村入户的硬板路和通电条件,有简单的就医条件,有一批劳动力得到培训和转移,户均有1名科技明白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选择要求:一是以中心村、特色村、长久保留保存村为重点的30户以上自然村作为申报对象,乡、村两级必须有新农村建设规划;二是所选村庄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本州(市)平均水平;三是村庄申请和建设重点要经过90%以上的村民同意,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干部组织领导能力较强、干群关系好;四是所选村庄必须相对集中,利于连片打造和规模开发;五是县级必须制定资金整合方案,以县为单位,以省级重点建设村为平台,将各级各部门涉农资金和社会各界资金整合进项目村,尤其是要与产业发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等项目有机结合;六是州(市)、县(市、区)分别同比例配套项目建设资金;七是不能与省级扶贫整村推进项目重复,不能与省财政已扶持过的同类项目重复;八是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各州(市)、县(市、区)有配套工作经费条件,有专门的工作机构,有健全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由项目申报所在村向乡(镇)提出申请,乡(镇)汇总后报各县(市、区)委农办。
建设内容:一是进村入户道路硬化补助;二是修建公厕、垃圾处理房、排水沟等村内户外环境卫生整治补助;三是文体活动场地建设补助。要按照有利于解决农民最关心、最急需、最受益的实际问题,有利于项目化管理,好落实、好检查的要求,因地制宜确定资金使用方向,按照村民民主议事规程确定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要在1年内组织实施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