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程考试试卷、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等)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严格课程考试管理、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等)管理,规范课程考试及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等)有关工作,全面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学校决定开展对期末考试试卷及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等)的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2014年6月以来的全校所有本科专业的期末考试试卷(含补考卷)、毕业论文(设计、作品、调查报告、汇报演出等)。
二、清查依据
(一)试卷
依据《关于规范考试命题和阅卷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16]72号)、《关于使用新版<曲靖师范学院课程考试分析报告>的通知(教通字[2016]112号》)、《曲靖师范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曲师院字[2009]42号)等文件(见附件1)中的规范性要求进行清理检查。
(二)毕业论文(设计、作品、调查报告、汇报演出)
按学校统一要求撰写的毕业论文(设计),依据《关于完善<曲靖师范学院毕业综合训练要求>的通知》(见附件2)中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检查;毕业作品、展演等学校无统一规范性要求的毕业综合训练形式,依据各学院自行制定的毕业综合训练实施方案中的有关规范性要求进行清理检查。
三、清查内容与程序
(一)清理检查内容
1.课程考核试卷清查围绕试卷的命题及规范化要求、试卷评阅、试卷分析、试卷装订与存档等进行清查,详见《曲靖师范学院试卷清查登记表》(附件3)。
2.毕业论文(设计、作品、调查报告、汇报演出)围绕选题、撰写与打印规范性、成绩评定、存档、问题记录与审核进行,详见《曲靖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等)清查登记表》(附件4)。
(二)清理检查程序
1.教师自查
任课教师及指导教师对自己所承担课程的考试试卷和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等),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填写清查登记表(附件3、附件4),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2.教学系复核
各学院教学系在教师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同课程组教师对试卷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等),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内容进行复查和审核,填写清查登记表(附件3、附件4),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3.学院审核归档
学院对试卷和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等)清查登记表进行审核,总结清查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撰写“试卷专项清查报告”和“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等)专项清查报告”;编制试卷、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等)归档表(附件5、附件6),按归档表中的存档号或学号顺序对试卷、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等)进行存放。并分别于12月9日前将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学校教学评估办公室(素质教育中心311室)。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工作动员,组织教师学习有关规范性文件,并按要求开展清查工作。
2.专项清查工作是审核评估的关键环节,各责任人在清查过程中应端正工作态度,以高度的责任心把清查工作做细,严格把关。
3.专项清查时间为11月17日——12月8日,各学院依据工作内容和进度自行安排各程序阶段时间,确保归档数据于12月9日汇总到位。
4.试卷及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等)清查登记表、试卷及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等)清查报告、试卷及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等)归档表等材料(学院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于12月9日报学校教学评估办公室(素质教育中心311室)。
附件1:试卷清查依据文件
附件2:毕业论文(设计、作品、调查报告、汇报演出)清查依据文件
附件3:曲靖师范学院试卷清查登记表
附件4:曲靖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作品、调查报告、汇报演出)清查登记表
附件5:曲靖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归档表
附件6:曲靖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作品等)归档表
教学评估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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