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精准摸排监测。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要求,结合全省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认真落实驻村工作队员、村组干部、乡村就业信息员常态化网格排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救助平台”作用,加强行业部门信息数据比对,及时掌握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就业情况,持续加强分析研判,做到底数清、情况实、信息准,对可能出现的区域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帮扶。重点加强对县外务工人员、因疫返乡回流人员、易地扶贫扶贫搬迁“零就业”家庭,以及帮扶车间、帮扶龙头企业运营等情况的摸底分析,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服务保障工作。
扎实开展稳岗就业帮扶。围绕“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目标,对脱贫人口,特别是因疫返乡回流人员,要因户因人、分层分类制定稳岗就业帮扶措施,优先培训技能、优先推送岗位、优先组织转移、优先提供保障,做到应帮尽帮、应扶尽扶。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广泛动员劳务经纪人、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和用工企业参与脱贫劳动力组织转移就业,推动务工需求和用人单位精准有效对接,确保有就业意愿的脱贫户劳动力就业创业动态清零、稳中有升。要用好用足省内劳动力和就业岗位余缺调剂机制,引导群众向高收入行业、向稳定性高的岗位转移就业。要加强就业帮扶“降、缓、返、补”政策“组合拳”的落实跟踪服务保障,推动按规定兑现落实好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交通补贴、就业帮扶奖补、失业保险等政策,帮助做好留守老人、妇女、儿童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问题。指导企业与脱贫人口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扎实做好技能培训。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的指导意见》,指导督促县级落实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六统一”工作机制,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培训计划、统一资金使用、统一培训资源、统一认定培训机构、统一技能资格认定,形成聚合效益。要改进培训方式,采取“培训+上岗”、“孵化式”、“师带徒”等实作实训和以工代训,确保经过培训后有就业意愿的100%掌握1项劳动技能、获得1项职业技能认定,就业率达到90%以上。
深化省外劳务协作。充分发挥东西部帮扶协作机制作用,积极主动加强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务工人员较为集中地区的劳务协作对接,增强劳务协作的频度、深度和广度,丰富拓展劳动力输出、技能培训、权益保障、产业援建等协作内容,建立常态化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加强劳务输出帮扶服务,努力将省外务工脱贫人口“稳在当地、稳在企业、稳在岗位”,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影响。各地要主动对接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人力资源保障、乡村振兴、交通、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时准确向省外务工人员推送疫情防控政策,提醒增强疫情防护知识和意识,做好健康安全防护,降低疫情对稳定就业的影响。
强化省内劳务协作。深化省内劳务协作机制,加强低风险地区特别是省内重点用工地区的岗位收集与储备,用足用好省内就业岗位余缺调剂机制,对有转岗需求人员、返乡回流人员、有转移就业意愿人员及时推送岗位信息。5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要进一步加强与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招用工对接协作,围绕制造业、建筑业、快递物流等就业容量大的领域,开发劳动密集型协作项目,匹配用工岗位需求和劳动力就业意向清单,组织企业定向吸纳脱贫劳动力,推动脱贫人口及早实现就业。
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利用“一事一议”、“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财政投入项目,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支持的优势特色产业项目,以及帮扶车间、光伏扶贫项目等,千方百计扩大脱贫劳动力就近就业。结合“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开发的就业岗位,优先招收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脱贫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较多的地区,要瞄准家政服务、生活餐饮等急需紧缺现代服务业,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手工艺、乡村旅游等吸纳就业潜力,优先吸纳脱贫人口转移就业。要强化对县内脱贫人口就业的监测、调度和预警,做到真帮实扶,提高就业稳定性,确保就业真实性。
强化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要把乡村公益性岗位作为托底安置脱贫人口弱劳力、半劳力、无法外出和无业可就劳动力就业的重要举措。结合全省河长制、湖长制、路长制、边境防疫、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退岗有序”原则要求,规范岗位人员聘用、履职考核、岗位补贴发放等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公益性岗位“兜底线、解急难、防返贫”作用。
扎实开展“雨露计划+”行动。扎实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原补助标准、资金渠道、发放方式保持不变,引导脱贫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教育,确保90%以上接受职业教育。发挥建筑、物流、电力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作用,做好“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全链条、全覆盖帮扶,确保完成“雨露计划”毕业生90%以上实现稳定就业,成为脱贫家庭务工收入新的增长点。
强化统筹协调促进责任落实。就业是民生之本,全省脱贫家庭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六成以上。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将稳岗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对稳岗就业工作的影响,牢固树立稳就业就是保增收思想,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形势研判,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落实周监测、月调度、季通报机制,压紧压实县乡村各级责任,细化具体措施,加大稳岗就业政策宣传,高效做好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疫情应对和处置、数据比对和互认等工作,确保脱贫人口就业各项帮扶措施落地见效,为脱贫家庭收入增长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