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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干部选派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20

关于认真做好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干部选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曲靖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中央和省属驻曲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干部选派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5〕40号)和《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级领导扶贫攻坚挂片联县包乡村帮户和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省驻曲单位扶贫攻坚挂乡包村帮户责任安排的通知》(曲办字〔2015〕39号)精神,市、县组织部门将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第一书记等驻村扶贫工作力量相应调整到单位(部门)扶贫攻坚挂联的贫困乡镇、贫困村(详见附表),切实为全市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提供干部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办理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任免职工作。县、乡党委要按照干管权限,为新调整挂联地的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长、队员、第一书记等驻村扶贫工作力量办理任免职手续。各级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长、队员同时是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队员。9月15日前,完成驻村(社区)扶贫工作队的组建工作。每个驻村扶贫工作队原则上不少于2至4人,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第一书记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到岗后,在履行好原职责任务的同时,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扶贫攻坚任务上。驻村工作队人员名单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汇总后,于9月18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

二、及时做好各级挂包帮干部与帮扶对象的对接工作。县、乡党委及挂联单位要认真做好“挂包帮”干部与帮扶对象的对接工作,全力支持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开展工作,驻村工作队员要把主要时间、精力投入到驻村扶贫工作中,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期间原则上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业务。各县(市、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迅速行动,统筹安排扶贫办等部门做好各级挂包帮干部与帮扶对象的对接,建立起挂包帮干部与帮扶对象之间明确具体的“一对一”或“一对几”关系。“挂包帮”干部要与所有贫困户精准对应,确保贫困人口全覆盖。

三、尽快驻村开展工作。队长、队员、第一书记要尽快交接原挂联乡镇、村和工作单位相关业务,按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要求,自觉接受扶贫攻坚挂联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尽快适应角色转换,履行工作职责,深入扎实开展驻村扶贫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要给予驻村工作队员必要的关心和帮助,为工作队员提供必需的工作保障,负责驻村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和考勤考核,严格执行工作例会、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等制度,杜绝驻村工作队员出现“两头挂空”现象。县(市、区)委组织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加强对驻村干部的培训,重点培训“三农”政策、扶贫开发、“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要求、农村工作和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基层党建等,帮助驻村人员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开展工作。

四、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是实现精准扶贫、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按照党委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安排,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合力,开展好工作。要把“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与“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为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做好干部保障,搭好工作平台。要将各级干部在“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中的表现运用到干部的考核评价中,在扶贫攻坚工作一线检验干部、考核识别干部,切实推动干部转作风、下基层、办实事,在服从服务全市扶贫攻坚重点任务中充分发挥作用。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及时与同级党委农办、政府扶贫办等部门沟通传达本通知精神,齐心协力做好有关工作。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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