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曲靖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与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评建办制定了《曲靖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任务书》,经2016年5月12日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要认真做到以下几点:
1.要高度重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合理办学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要创造性工作,要按照“创新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引导的原则,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注重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3.要敢于担当,评建工作是关系到学校未来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做到“能做的工作一定要做到位”,“有困难的的工作要创造条件做好”,坚决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创造性地完成各项任务。
4.要加强管理,学校将审核评估工作列入2016和2017年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工作,考核办(校办)要配合评估办抓好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和督办,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问责,推进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 曲靖师范学院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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